文书鉴定项目介绍

文书鉴定是运用文件检验学的原理和技术,对文书的笔迹、印章、印文、文书的制作及工具、文书形成的时间等问题进行鉴定。我中心文书鉴定室现有司法鉴定人3人,助理3人,下设文件检验实验室,配有高倍材料显微镜、体视显微镜等,可接受省内外司法机关、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委托的司法鉴定,也可为其他鉴定机构提供实验室服务。



鉴定范围

 笔迹鉴定: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,来鉴别书写人。如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,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,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;
 印章印文真伪鉴定:通过两枚印文之间的形态比对来确定二者是否为同一印章盖印而成;
 打印、传真、复印等印刷文件制作方法、制作工具的种类进行同一性认定;
 添加、消退、涂改、拼接、换页等变造文件鉴定:通过文件检验仪等设备确定需检文件是否存在变造现象,从而确定该文件的真实性;

 书写工具及其他工具形成的文字压痕及其它压印痕迹的显现、辨读、鉴别等;
 朱墨时序(印章与文字形成的先后顺序)鉴定;
 证件、货币、票据等特种文件真伪的鉴定。 

鉴定受理

     咨询时可提供相关检材复印件,正式委托时建议提供有关材料包括案情材料(如诉状、答辩状、既往鉴定意见书、本次鉴定委托书等),当事人对检材形成过程的陈述、检材(需要鉴定的材料,应提供原件或实物材料),样本(供比对材料),如需由鉴定机构提取样本(如笔迹样本),应要求被鉴定人提供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。

     流程:咨询了解——委托初审——鉴定受理——签署鉴定协议——鉴定实施——出具鉴定意见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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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咨询

咨询热线:0759-3289599
联系人:赖雅卿
地址:广东省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51号之一威格大厦2301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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